这人真是给几分颜色就能开上染坊,帅不过三秒,亏我刚刚还对那张俊脸,有过瞬间心动呢。我没好气地看他一眼:“真没同学爱,都是自己人,还分那么清。”
话音刚落,才觉得自己用词有些不妥。
洛言又怎会放过怼我的机会,意味深长地说道:“是哦!都是自己人——”
我:“……”
干脆不理对方,咔吱咔吱地把糖葫芦当他的大脑袋瓜啃。
洛言还笑嘻嘻地在旁边跟着。
“既然是自己人,不介意明天让我蹭个顺风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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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言不知打哪来的消息,知道我明天要开车回S市,就说他们新成立的工作室恰好就在S市,于是厚着脸皮要蹭车一道回去。
我不是那种扭捏小气之人,加上对方刚为自己出头解气,便不假思索地点头应下:“好啊,那明天下午3点我去接你?”说到这里,蓦然又想起一处先前遗漏的细节,“话说回来……你跟林时月什么关系啊?”
听刚才林时月的话头,似乎是对洛言十分熟悉。要不然,怎么会连他喜欢吃冰糖葫芦都知道呢?只不过当时情况尴尬,便没有出言细问。
本以为这俩人背后会有一段难以言说的故事。
谁知洛言却不解:“什么月?”
“林时月,就是刚公园里送你糖葫芦那女的啊!”
“不认识啊。”
“……”
我惊呆了,不自觉扬高音量:“不认识还送你糖葫芦?”
这分明是拿我当三岁小孩骗呢?
要真的不认识,林时月怎么能立马认出洛言,并准确喊出他的名字。
洛言他蹙眉思索了半晌,似乎是在记忆里努力搜寻关于这号人的踪迹,却依旧无功而返,于是用那双好看的眼睛幽幽地看着我,神色未明。
“宋欢喜,知道这叫什么吗?”洛言问。
“什么?”
“男人的魅力。”
……
因着假期这档子事,我与洛言多年前因辣条断绝的友谊,又开始死灰复燃。不过真正让我们重新成为好友的契机却不在此处,而在于……他那帅气逼人的阳光舍友——陈楚。
与洛言那种白切黑阴阳怪不同,陈楚是真的阳光美男。他目光澄澈,气质干净,笑起来时,面颊处还会显出深深的酒窝。
好家伙,我那颗尘封多年的心狠狠地动了。
见色起意的我当即便揪过洛言,单手发四:“洛啊,只要这事儿成了,以后咱仨就是一辈子的好兄弟。”
洛言大概没想到世上会有此等好事。
他瞪大眼睛,满脸不可置信:“宋欢喜,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