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邻居都消失不见了。本条街最凶的狗都夹着尾巴在墙角哆嗦。
我预感到,这伙人,是冲着晨朗来的。
我还是赶紧把他交出去,我锅里饭要糊了。
「晨朗,出来!」我喊他。
他懒洋洋地坐起身,不高不低地问了一句:「来者何人?」
那伙官兵向两旁分开,走出来一个身穿华服、头戴官帽的老者,神色沉顿,不怒自威。
他站在门口,回答道:「来者,太师霍风。」
太师?完犊子了,来要夜明珠的。
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什么也没做,跟我没关系。我转身回去做饭,饭要糊了。
「当啷」。我听到有声响。回头一看,是晨朗把那块他视如珍宝的金牌牌扔到了门口。
太师捡起金牌,看了两眼,一撩袍摆,跪了!
哗啦啦啦——其余官兵一齐跪下。
太师道:「参见皇太孙殿下!」
「参见皇太孙殿下!」官兵齐喊,响声震天。
我感觉茅草屋晃了两晃。
晨朗缓缓站起身,理了理衣摆。他穿的是破旧麻布衫,胳膊肘还有我给他缝的两块补丁,可他整个人,却显出一种高贵不凡的气度。
这种贵气,不是乔张做致,而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优越气度,天生的贵人之姿。
蓦地,我觉得这个晨朗好陌生。
我跟他相处多年,在我面前,他就是个可爱、平凡、温暖又小无赖的丈夫。可现在,面对这些足以把小老百姓吓死的官兵和太师,他变成了另一个人。
他们刚才叫他什么来着?皇太孙。
他走到门口,弯腰搀起太师,「太师,不必多礼。」
太师道:「这么多年,委屈太孙殿下了。今日,老臣奉先帝遗命,恭迎太孙回宫!」
晨朗没有回复他,却转过头望向我。
我傻乎乎地,问了一句废话:「你可以不走吗?」
「你当然跟我一起走。」
我不想走,我舍不得这个家。
可我知道,晨朗是一定会走的。而没有他的家,就不是家了。
我在屋里磨叽了半天,把这个小家的每一处都摸索了一遍。最后只带走了一样东西:晨朗送我的红裙子。
我们坐上了宽敞豪华的马车,官兵开道,行人避让。我从未想到,有朝一日我会以如此气派的行头进入皇宫,这天底下最森严禁密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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