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共享电动车撞了位路人,和他双双栽下河。
河水中,我看见了他的脸。
我前男友,路翊。
河水模糊了他的面孔,我呛了几口水,身子缓缓下沉……
再醒来。
我身出古代,魂穿到一位小村姑身上,我茫然四顾,发现面前躺着一具男尸,而我跪坐在地,旁边立了块牌子:
卖身葬父。
……人家穿越都是公主皇妃,再不济也是位能在冷宫里蹦跶的弃妃,而我,连个丫鬟都还不是。
我欲哭无泪。
幸好,我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在学校一天挨骂八遍,有一颗强大的心脏。
我很快接受了这个事实,并开始试图营销自己。
「我会写小人书,很好看很暴力的那种。」
「我会自制奶茶,很好喝哦。」
「我……」
在我试图把曾经在盲人按摩店偷学的那两招也搬出来推销自己时,视线中忽然出现一双男靴。
鞋面上绣了金丝,一看便知,来人非富即贵。
我抬头,对上一张出尘的面孔。
「靠……」
我险些咬了舌头,「路翊?」
他微微俯身,扫了一眼我身旁的牌子,笑的浪荡,「呦,卖身葬父?」
「前女友,你混的有点惨啊。」
2
一两银子,我被路翊买回了府。
在这不知名的王朝,他是小侯爷路翊,整日打马看花,数不尽的风流。
而我是他的粗使丫鬟谢叮叮,每天喂马劈柴,做不完的累活。
不过。
我心态好,总能忙里偷闲找点乐子。
比如——
他让我劈柴,我就在他巡检时一斧头抡飞出去,削掉他一小截头发,吓的他打了半个时辰的嗝。
他让我做饭,我就做各种别出心裁的佳肴,比如糖醋辣椒,酸辣西红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