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收养14岁的我并不是那么容易,尤其我们还不是一个省的。
我爸跑了很多相关部门咨询,最后和我二姨说,我们这边只要我亲爹在所在乡政府的监督下出具一份放弃抚养权的协议,其他的手续他来跑。
记得大家商讨去签字的那天我已经出院了,大家聚在房间里,我亲爹蹲在门后,听大家七嘴八舌地骂他骂我继母。
骂他们对不起我死去的娘。
我二姨说:「走吧,去乡里签字吧!签完字丫头就是别人的了!你们就清净了!不要烦了!也不要交超生抚养费了!」
我坐在床上,心里充满了命运无着的惶恐,我仍然把我的亲爹当成了我的救星,我巴巴地把眼睛盯好了我亲爹,我想,只要他说一句:「不签!我闺女我自己养!」
不不不!
甚至不要说下面那一句,只要他说句不签,我就原谅他之前所有的冷漠,原谅继母所有的恶毒,以后不管继母怎么对待我,我都会逆来顺受……
我不想走。
他乡再好,又怎及我生活了14年的家乡?
这里有我未曾谋面的亲娘,有我曾相依为命的妹妹,还有我的老师和同学!
甚至上学的小路,撒欢的田野,天上的星星……
都让我充满了不舍。
可是,我的亲爹,从门后站起来,拉着继母,说:「走吧,签去……」
我的世界瞬间崩塌。
时至今日,我再回首那14年的生命,一片模糊。
再回首那14年间的父亲,也一片模糊。
自始至终,我的亲爹,在我的心里从来没有一个明朗的形象。
我已忘记了他的模样。
不不不。
也许我从此都不知道他什么模样。
什么模样的爹能把自己的亲生女儿拱手于人?!
什么模样的爹,能在那张协议上签字?
不不……他不配模样这两个字!
我不知道爸妈有没有给他钱,但我清楚地知道,每年必交的超生抚养费不用交了。我弟弟是独生子了。
这也许是他签字的最终理由。
临走的那天我去了坟地。
我跪在没见过一面的亲娘坟前,跟她说:「妈,我要走了,到底,我还是被送人了。」
彼时年幼,若是今天,我还要加上一句:「妈,你是不是觉得你当年死得特别不值?」
我坐上新爸爸来接我的汽车,看我生活了14年的家乡向后退去,看奶奶姨姨们追在车后面哭喊:「丫头,到那边要听爸爸妈妈的话啊!」
呵呵。
我在心里冷笑。
都在假慈悲。
14岁的我一夜长大。
我学会了眼泪倒流,学会了在心里冷笑。
有什么好哭的呢?
我有一个舅三个姨,一个叔一个伯.
还有亲爹和不亲的娘!
婶子大娘一大群!
养不了我。
不是五八年,不是困难时期,2000年了,谁家都不缺吃不缺喝,一碗剩饭就能让我活下去。
养不了我。
把我送人了。
还哭啥?
哭啥呢?
哭给谁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