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霆烨还算君子。
第二天,就把我叫去办公室,一分钟时间就把我打发了。
他修长的手指敲了敲桌面,然后我就看到了一支口红。
是昨天我给他开车的谢礼吗?
我有点羞愧。
毕竟昨天回家还把他骂了八百遍。
「陆总,我不能收,为你开车是我的荣幸。」
他停下工作,看我一眼,「你昨天掉车上的。」
啊?
我有些窘地收回口红。
很想怼他一句,他车上坐过多少女人,怎么确定是我的。
「除了你,我没见过谁用这种幼稚图案的口红。」他就像是听到了我的心声,又补充一句。
我又站了一分钟,他像是突然发现我还没走,「还有事?」
「项目书……」
「我找过你组长了,他知道怎么做,你可以回去了。」
找我组长了?
那他叫我来办公室做什么?
还我口红?
我真的每次跟他相处超过一分钟就很窒息。
每次被他气得半死,我都在想,幸好跟陆坤分了,要不然这种家庭嫁过去,指不定得早死。
回到办公室,组长满面红光。
「上次陆总亲自给你发邮件,这次陆总又叫去办公室亲自指导你,组长你升官发财指日可待啊!」
「组长你就是我的神,你升官了可别忘了我们。」
组长笑得脸都快烂了,「那肯定,那肯定。」
「魏央,你刚才也去了陆总办公室?」组长看到我。
「嗯。」
「你去干什么?我警告你少给我惹事,陆总好不容易才看到我们组。」
我惹事?
我不去惹事,今天就没你们什么事。
我懒得理他们,仔细看着陆霆烨给的修改意见。
不得不说,陆霆烨能把企业做得风生水起不是没有道理的,他的每一条建议都说到了点子上。
这次受我的小小威胁,答应指导项目,也没有亲自指导我,而是叫了组长过去。
看似是我赢了,其实跟我没什么关系,他还顺带鼓舞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人精。
这一次的项目书,在几经修改下最终终于通过。
我们组也算是打赢了漂亮的一仗。
项目约见投资方的时候,上面要求我们去几个女员工。
指定女员工,大家都懂是怎么回事。
那几个投资方,可是出了名的老色鬼。
「魏央,就你最闲,你去。」
「我有男朋友的。」我想拒绝。
「别人有老公都得去,你男朋友算什么?」
吵架没吵赢,最终结果还是我和另一个女同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