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拒绝的理由。
他万般厌烦,想要逃离的生活,是我求也求不来的。
吃得饱、穿得暖,不用听宫人们话里话外的讽刺,有父母关爱,可以正大光明地读书。
我们换了很多次,都没人发现后,胆子终于大了起来,交换愈来愈频繁。
直到在那个元宵宫宴上,我代替言珩活了下来。
我不知道为什么父皇最后还是选择了我作为他的接班人,太后势力依旧很强大,我不能冒险暴露身份。
第一天上朝,朝臣很烦。
这也不让做,那也不让做。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替我做了决定,我只需要盖个章,一道道圣旨便接二连三地被送出宫去。
我杀人了。
这是我第一次杀人。
那个老臣是戚家人,他竟然在朝堂上公然提出要让太后垂帘听政。
血的味道让我着迷,我竟然发现我有点儿上瘾了。
杀人让我想起了我的小猫临死前的模样,让我的懦弱终于找到了宣泄口。
黏稠的血迹似乎可以把我幼时的憋屈冲洗干净,又或者将我拉入更深的深渊。
我带着桑桑去上朝,当着她的面杀了人。
她害怕了,晚上做了噩梦,抱着我不停地哭。
我真该死。
我怎么能对她产生怀疑呢?
她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温暖了。
尽管她近日来变化无常,每天从嘴里蹦出的词都是我闻所未闻的。
不过我明白,桑桑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
她钟情我,爱我爱到无法自拔。
尽管她前一天还捧着我的手,声情并茂地朗诵:
「找你连麦时,你说你在忙工作,每次聊天你都说在忙,你真是个上进的男孩子,你真好,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这样优秀的你了。」
后一天就对我爱答不理的:
「情况嘛就是这么个情况具体什么情况还得看情况。」
这都是桑桑为了留住我的小把戏罢了。
我在她额头印下一吻,她睡得糊里糊涂地,不安分地扭了扭身子:
「天热脾气躁,我不微笑你别闹。」
好,都听你的。
从此以后,我们俩只有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