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云市,怀仁医院,重症病房。
秦枫突然从噩梦中惊醒,茫然看向四周,不知想到了什么,倏地脸色大变。
“我怎么会躺在医院里?”
“我不是被十二个机械化步兵师,围杀了七天七夜,最后弹尽粮绝,自尽身亡了么!”
“难道……我没死?”
他有点错愕。
于是拔掉针管,扯下绷带,迷迷糊糊下了床。
可在经过一面镜子的时候,他又茫然了。
“这是谁!”
镜子里的人,二十岁出头的样子,斯斯文文,五官清秀。
但,这根本就不是自己啊!
什么情况?
秦枫思索片刻,猛然意识到一件事。
他重生了!
而且还附体到了一个陌生人身上。
稍微感知了一下这个人的记忆,他惊讶的发现。
自己现在是在华夏国南方的一座二线城市,龙云市。
而这个被自己附体的家伙,竟然也叫秦枫。
只是与自己前世至高无上的地位相比,这个秦枫,简直活的太憋屈!
他三岁就成了孤儿,五岁被周家领养,磕磕绊绊好不容易长大成人,又当了周家的倒插门女婿,整日受尽白眼。
唯独老婆对他还不错,但也仅仅是出于同情,没有半点爱情。
不然也不会结婚三年,每晚都让他睡地板了。
即使在医院当保安,他也是众人嘲讽的对象。所有人都在背后戳他脊梁骨,说他一无是处,就是周家养的一条狗。
甚至他还因为老婆长相漂亮,经常莫名其妙的挨揍。
这次伤的最重,浑身二十几处骨折,多脏器严重损伤,并伴有颅内大出血。
半分钟前,他就在这张冰冷的病床上咽了气,与此同时,自己获得了重生。
收回思绪,秦枫重重的叹了口气。
哎,真是同名不同命啊。
但再一想,自己的命,又好到哪去呢。
最爱的女人跟最好的兄弟搞到了一起,被戴了三年的绿帽子,竟还浑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