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辰跟我一般年纪,不过他远远没有我幸运。他父亲性情暴躁,每日酗酒家暴,大概是去年,他母亲不堪忍受,上吊死了。据说是孟辰第一个发现的尸体。
他的身上脸上常常挂彩,同学们也因此孤立他,我那时随大众,虽说和他如此之近,但也基本不说话。
可能是因为这个,他才记恨上我。
想了想若干年后即将发生的事情,我觉得脑壳疼。
蜡笔小新这一集播完了,我握住正在擦桌子的我妈的手,认真地说:「妈,咱们搬家吧。」
我妈干脆利落:
「滚。」
看吧,小孩子在大人面前是没有任何话语权的。
这招行不通,我就只能与孟辰保持距离了。
不过上辈子我已经离他足够远了,从来不主动欺负他,但还是落了个这样下场,所以这条路也pass。
最后一个,也是最难的一个,那就是不要让他记恨我,换言之,就是与他做朋友。
不过变态会有这个意识吗?
我皱着眉,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恰巧我妈喊我出去打酱油,我穿上着我的小黄鸡外套,乖乖走了出去。
我小时候可是我们小区闻名的小可爱。此盛名虽然对我来说有点负担,但也毕竟是人们口口相传的,我也只能受着。
唉。
我去超市打完酱油,胖阿姨惯常捏了一把我的脸,我看到门口的奶油蛋糕,起了歹心。于是我就拿着我妈给地找下的钱,买了蛋糕。
果然,就算是重生了我也本性难移。
我拿着我的小蛋糕开心地往家走,却在一楼被人截住。
是小变态。
他脸上青青紫紫,嘴角甚至有血迹,瞥见我手中的奶油蛋糕,嘴角突然勾起,像极了我临死前看到的那个笑容。
他说:
「给我。」
招架不住啊我的妈!
被曾经的恐惧支配,我牙齿战栗,想直接杀死他,但一想这样我也是杀人凶手了,最终还是冷静了下来。
我颤巍巍地把小蛋糕给他,他脸上笑容更加明媚,等他接过后我拔腿就跑。
然后我又跑回来了。
他在楼梯口狼吞虎咽,嘴角都是奶油,我看着剩下的最后一块完好的,咽了咽口水,还是说出了心里真实的想法。
「我能……尝一小口吗?」
不能连打都挨了还没吃上一口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