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我得去你家弄鸡!”
她要是敢把鸡肉拿回去,她奶她二叔二婶那一家子,哪个不是吸血鬼,她跟她爹妈估摸一口肉汤都喝不上。
既然保不住全部的肉,那她就得想法儿给自己谋点好处,不然就亏大发了。
站在一旁漂亮的男人,眉心微微有些皱,想了好几分钟后,才低低的说了一声,“可以。”
“那先把鸡处理了吧,这么拎回去不成,被发现咱俩都要完蛋。”
她打小长到现在,别的活计做了不知道有多少,就是没处理过小动物。这野鸡要咋做呢,李水意软萌的脸鼓成个小包子。
想到这也不是她一个人的肉,抬起头又问了一下,“喂,你叫啥?这野鸡,你会弄吗?”
“沈墨之,给我。”
沈墨之半蹲下来,从李水意的手里把野鸡拿了过去,被拎着翅膀的野鸡发出尖利的惨叫声。
好在这个时候秦川山里头没有其他人,不然就这叫声,都能招来一堆来抓鸡的村民。
“刨坑!”沈墨之从身上摸出一把很特别的小刀,看到蹲在那里发呆的李水意,皱着眉说了一声。
李水意看到那一把刀的时候,瞳孔缩了一下,她上辈子在程青松的手中见过这种刀,是叫瑞——瑞士军刀!这是她听从程青松小娇妻的嘴里头听到的。
也不知道这个沈墨之到底啥来头,神神秘秘的,一点都不像是跟着爷爷下乡劳作的人。他的身上带着一种......书中描写的清贵之气。
不过想着这些事,李水意手里头也没闲着,她麻利的用自己篮子里用来挖野菜的小铲子刨了一个不小的坑。
沈墨之手起刀落,扑腾的野山鸡直接咽了气,一股股血从鸡脖子流到李水意刨好的坑里头。
放完血之后,沈墨之直接开膛破肚把里面的内脏全部掏干净,顺手也丢到坑里。
“埋好。”
说完后将处理好的野鸡放在地上,去摘了大叶子把自己的染上血迹的刀擦的干干净净。
一边埋坑一边偷偷摸摸看着沈墨之的一举一动,李水意觉得,这个人整个就像被白雾笼罩的谜团。不过和她也没什么关系,只要这次能成功分好肉就成。
当即看了一眼地上的野鸡,李水意眉眼弯弯,“鸡毛咋弄啊?回去了再用热水烫吗?”
她以前见过她爸处理鸡毛,知道用热水烫过后,鸡毛很容易就能全部弄好。
“嗯。”沈墨之将瑞士军刀收好,几不可见的点了下头。
“走,咱们再去挖一些新鲜野菜,顺便弄点菌子蘑菇之类的,到时候我给你露一手,保准你馋的咽口水。”
她当时离家出走跑到那个小县城的时候,跟着师傅不仅学会了宫廷糕点的制作手法,就连御膳也是会做的。平常的家常饭菜,她敢说自己做的比国营饭店的大厨还要好。
咦,她好像找到了一条让自己吃饱还有工资拿的新路子?转念又细细想过,她这种连介绍信都没人给开的,凭啥能进国营饭店当厨师。
肩膀微微垮了下来,她还是别白日做梦了。那种铁饭碗,自己一个穷山沟的女娃子,想都别想。
沈墨之看着眼前这个和七里屯其他姑娘都不太一样的姑娘,讨喜的脸上表情一会儿一变,也不知道在琢磨些什么。
随即收回视线,转身向着其他地方走去,他记得自己见过一些蘑菇和菌子的。
两个人在山里磨蹭到大概十点多,屯子里的人都到地里上工的时候才一前一后出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