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朋友大部分时间都属于另外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给她买华伦天奴的卫衣,迪奥的鞋子和香奈儿的手表,不仅如此,还乐此不彼地把她关在冰凉的金丝笼里……
第一次见面,是在酒吧。和未婚妻分手后的三个月,我断绝了一切社交。哥们看不下去,拉着我去喝酒,还找了几个刚认识的女生。
这场聚会的最终目的,大家心照不宣。
但我不喜欢那几个女生,随着年岁渐长,我已经能分辨出对方浓妆下的真实样貌。
同行的几个人都离去后,我独自坐在消费不低的卡座里自斟自饮,我觉得今晚没劲,很没劲。
此时一个少女走了过来,穿卫衣短裙,身形消瘦而窄,皮肤柔嫩得过分,显然是个学生。
「大叔,一起喝一杯?」那女生说。
放在平时,我会质问一句大学还没毕业吧,然后让她赶紧回家,但今晚,我懒得想道德。
我开了一瓶新的山崎,说:「先讲清楚,门口有的是捡尸的,你要是倒了,我不负责。」
顺理成章,我俩酒喝得越来越多,人一喝高了,举止就越来越没分寸。我和她坐得越来越近,因为酒吧的音乐太燥,每句话都要贴在对方的耳朵上说,我甚至能感受到对方呼出的温热气息。
「大叔,你也活得很辛苦吧?」
我笑了一下。她这个年龄,真的明白辛苦么?
我回头看向那女生,可她说完那句话,并没撤回身子,以致于我直接吻上了她的脸颊。
很软。
我们僵持在那,看着彼此。少女巴掌大的脸温润而青涩,妆很淡,带着酒蒸出的潮红。
这家酒吧贵得值得,因为今晚的收获令我异常满意。
在这座城市里,我的公寓不算小。两室一厅,厅里有激光电视和惠威的整套音响,手工的羊绒地毯和纯皮沙发,主卧有能陷进去的那种大床,我有信心,任何一个走进这屋子的女人都想要留宿。
将少女带回家后,我们象征性地小酌了几杯红酒,然后少女说自己有些醉了,要去洗澡。她从衣柜里拿了一件远超自己尺寸的衬衫,走进了浴室。我知道下一步或许很情趣,但头已经疼了,等对方洗了澡,我多半会醉得失去意识。
于是我起了身,走向浴室。
直到凌晨四点,我们才抱着睡去,第二天上午十一点,她被手机闹钟吵醒了。
「妈呀,还有考试。」她起身,飞快地换衣服。
「吃完再走,我开车送你。」我做了两份早餐,端着盘子站在门口。
她穿衣服的动作明显停顿了一下,然后夺过盘子,开始吃起来。吃了一半,她笑起来,梨涡浅浅的,嘴唇樱红,很好看。
「怎么了?」
「煎蛋和我奶奶做得一样好,又大又嫩,还溏心。」
她狼吞虎咽地吃了早餐,一口喝掉半杯牛奶,便准备出门。
「我自己打车,你呆着吧。」
我没坚持,目送对方出门,突然忍不住问:「你叫什么?」
问这句话不合规矩,在酒吧里猎艳的姑娘,连留的微信都是小号。
「我叫周小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