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从公司出来,远远的看见他穿了件黑色风衣,一个人在路灯下抽烟,秋风瑟瑟,他皱着眉头心事重重,背后是五光十色的霓虹灯,衬得他更加寥落。
我是后来才知道的。那段时间是他人生的低谷,应该是他最绝望的时刻,替上司背了黑锅,丢了工作还欠了很多债,他常常失眠到深夜,用拼命工作麻痹自己,很多苦都只能憋在心里,没有人可以倾诉也不愿意倾诉。
那一瞬间特别心疼他,感觉他肩上有很重的担子,我却从来没有替他分担过什么,我甚至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学会的抽烟。
我绕到他身后拍他一下。他看到我,眉头一下子舒展开,好像很高兴的样子,顺手把烟灭了。
那天我们聊了蛮多,大多是回忆和工作,对感情的事避而不谈。
一直坐到打烊,从饭店里出来,街上行人寥寥,还飘着小雨,我们都不急着回家,就沿着马路慢慢走。
我随口问了他一个问题,我说“有没有某件事情,你很确信你可以做到,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
他毫不犹豫地说“有啊,很多。”
我说“我跟你相反,我从来没有这种自信,对很多事情都没把握。”
他绕到我的右手边,让我走马路里面,低头说“那你现在记住,有一件事你可以确定我永远是你的。”
他说得云淡风轻。
后来,我就决定辞职去北京。
当时我在一家报社干了一年,我领导叫老胡,在业内很有名,经常在大会上指着我鼻子骂我,然后熬着夜帮我重新整理采访计划,还会在我忙得鸡飞狗跳的时候他拉我去楼道口陪他抽烟,他教育我要永远保持理想和情怀,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我一直把他当我的恩师。我决定辞职去北京,他第一个反对。
“你犯什么浑”
“我没犯浑。”
“你去北京干吗”
“我年轻,我要去开拓更广阔的天地。”
“你放屁。”他骂我。
我只好说实话“读书的时候有个特别好的男生喜欢我,我觉得人不能太自私,他为我走了九十九步,我也应该为他走一步。”
他不客气地问“没这男的你会死吗”
“死倒不至于,但肯定会遗憾,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觉得有人值得我拼命去珍惜,我不想再失去他。”
他便不再说话,闷头抽白沙,我就记得他在那个烟雾缭绕的房间里冲我挥了挥手,说“滚吧,后悔了再回来。”
我就这么拖着箱子滚来了北京,至今没后悔。
这些年我变化很大,慢慢变得开朗、自信、有趣。学生时代的我不是这样的,那时的我是很不起眼的女生永远都穿着肥大的校服,戴厚厚的眼镜,每天扎马尾,把头发披下来和举手发言都需要花很大勇气。
后来我离开家独自去外地读大学,结识了一帮死党,都是非常鲜活有趣的人,工作后接触了形形色色不同的人,抛弃了年少的自卑心步向成人社会,从小跟班干到能独当一面。很多人都说成长残酷,恰恰相反,我觉得成长是这世界上最最美妙的一件事永远有希望,永远不怕输,那么多的绚烂风景,只有长大才能摸得到。
f没有在我身边的那段时间,我弄明白了一件事
问题不在他为什么爱我,而是我究竟值不值得被爱
我很赞同林夕的观点,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走过去,去争取自己的爱人。
这个道理我花了这么多年才明白,好在那个我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的人,一直站在原地等我。
所以我说,遇到f,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