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孟莺顾斯行的现代言情小说名字叫《伎俩》,主人公的故事让读者们的代入感十分的强,这也归功于作者杨尼绒的功劳,我们才能欣赏到如此精彩的小说。小说内容赏析再者,他前女友还在这看着,很尴尬的!顾斯尔没任何回应,光是那双阴冷冷的眸就足以说明一切。他就是要她撕掉所有矜持,变浪。
比起一个漂亮的戒指,她还是更想要五千万。
净给她整些花里胡哨的。
孟莺犹犹豫豫地拿过戒指,完全不走心的敷衍了声:“谢谢斯尔哥哥。”
然而顾斯尔却像是拥有了读心术似的,一眼看透她心中的小算盘,不爽地眯了眯眸,“你要是敢把戒指卖了,明天我就抓你去非洲跪着挖钻石。”
他不生气的时候还好,但一旦出现生气的征兆,一股无名的阴森也会随之而来,他光是冷幽幽凶狠地说着话就能把人吓个半死。
孟莺害怕地吞咽了下口水,刚刚的小心思一散而尽,小声撇嘴说:“不让卖就不卖嘛,吓唬人算什么本事?”
哥俩还真是一个样,动不动让她跪,搞得她有多贱似的。
顾斯尔强势道:“我给你的东西,以后天天都给我戴着。”
孟莺稍稍愕然。
谁没事天天戴三克拉的钻石晃悠啊,这不明摆着想让人抢吗?
“戴上。”
败于顾斯尔的淫威之下,孟莺不得不把戒指戴上。
她手很好看,根根纤细,是可以当手模的程度。
戒指对她来说并不合适,有点大了。
她低头瞧着戒指,略显几分嫌弃。
哪有人送戒指还送不对尺码的?
他分明就不是真心实意要送她戒指的。
也不知道他受了什么刺激,还不准她卖了换钱,这不就跟个破铜烂铁似的,除了拿来炫耀毫无实际作用。
孟莺心里好一阵腹诽。
顾斯尔态度强硬,语气不爽:“我送了你礼物,你连点表示都没有?”
她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学会谄媚讨好他?
身体挺浪的,唯独脑子是榆木做的,没开窍。
孟莺张望了眼四周,伸手拽了拽顾斯尔的衣摆,心里有些不好意思,“这么多人在呢,我们换个没人的地方行不行?”
他不要脸,她还要呢。
再者,他前女友还在这看着,很尴尬的!
顾斯尔没任何回应,光是那双阴冷冷的眸就足以说明一切。
他就是要她撕掉所有矜持,变浪。
孟莺舔了舔唇,心一狠,丢下所有脸面,不管不顾地主动吻了上去。
她心里告诫自己,金主爸爸开心最重要。
金主爸爸不能得罪。
她因身高不够,接起吻来只能被迫仰着脑袋,一张鹅蛋脸生得极其精致漂亮,白嫩得好似是糯白的糖,纤长卷翘的睫毛下眨闪着一双明亮清澈的杏眼,望得他溃不成军。
她吻上来的动作在他眼里特别像是被上帝慢放了的无声镜头,勾得人心猿意马。
情这东西一动起来,也就顾不上旁边有没有人了。
两人吻得视天地为无物,搞得围观群众脸红心跳,尖叫起哄。
孟莺被顾斯尔反客为主强压在墙上。
她感觉自己的身体就像是漂浮在海面上的一艘小船,只能被迫地跟随他这一股股如山峦般的浪潮而前后摇晃,毫无挣扎之力,软在了他温暖的怀里。
终于,顾斯尔吻够了。
他嗓音有些哑,低低沉沉得很是好听,“以后多学着点让我开心。”
孟莺气喘吁吁,后背倚靠在冰凉的墙面,她瓷白的脸蛋被憋得绯红,那股红晕都已染至耳根,柔柔软软地哼唧了声:“嗯,我会好好学的。”
这一刻,顾斯尔心里稍有些说不上来的满足。
还是她这个替身好啊。
听话又骚。
如果眼里再只有他一人的话,就更好玩了。
“下午有课没?”顾斯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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